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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公安连续破获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资料图)

自党建引领“警地融合”工作开展以来,永吉县公安局全力打造群防群治组织,将派出所警务延伸至治保会、民兵连、网格员等各类社会力量中,积极推进“三零”社区建设,强化社区村屯街面道路巡逻力度,增强治安防控力量,有效预防和打击现行违法犯罪。近日,永吉县公安局连续破获2起非法捕捞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万昌派出所民警在包保村吴家村巡逻走访时,发现该村村民王某正在河道内使用禁渔工具地笼捕鱼,随即将王某抓获,现场查获非法捕鱼工具地笼及被捕获的水产品800余条,并将王某传唤至万昌派出所接受调查。同日,西阳派出所民警接到治保会成员反映,称在辖区内松花江直流西阳河内有人使用电鱼工具捕鱼,民警立即出警处置,并将正在河道中使用自制电鱼装置捕鱼的张某、李某抓获,现场查获自制电鱼工具一台,鲫鱼、鲶鱼等各类水产品200余条,张某、李某同样被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王某(56岁,永吉县万昌镇)、张某(58岁,永吉县西阳镇)、李某(40岁,永吉县西阳镇)对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三人已被永吉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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