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一则发生在宝安石岩街头的未拴绳大狗飞扑撕咬一女士怀抱小狗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和讨论。众多网友在担心被咬受伤女士和小狗的同时,呼吁出门遛狗的市民务必牵狗绳,而且还应给大型犬佩戴嘴套。
视频中,一只未拴绳的大狗突然出现,扑向路边的一位怀抱小狗的女士,女士护住怀中的小狗,无奈大狗紧咬小狗不放,进而将女士扑倒;过了几秒钟后,大狗的主人赶到,才拉开了大狗。短短一分多钟的视频,看得让人揪心。据了解,石岩派出所已介入处理,受伤女士已赴医院打了疫苗。
看过视频的网友大多非常气愤,有人点评:必须严厉处罚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才能避免更多类似的悲剧。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记者在新浪热点微博发起的关于“你能接受遛狗不拴绳吗”的投票页面看到,绝大部分参与投票的网友认为带狗出门应拴绳。其实,在2021年5月1日实行的新《动物防疫法》第30条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同时《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中型及以上犬只牵领人手至犬只项圈区间的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5米。
“养狗的人有牵的也有不牵的,社区也常会接到关于不拴绳或没清理狗便的投诉。”在龙华、龙岗多个社区担任过社工主任的小文说。另一位龙岗坂田的社工大燕也表示,虽然大多数居民遛狗会牵绳,但也还是存在不文明养狗的情况,比如大型犬出门没戴嘴套的,“建议不但要牵绳,还要弄一个嘴套,不然叫声也让人瑟瑟发抖”。
16日,记者走访福田景田片区的多个社区公园和梅林片区的梅华路、梅林路的部分路段留意到,路遇的8位遛狗市民有7位牵有狗绳,其中有中型犬,也有小型犬,只有一位带小型犬的市民没牵狗绳,紧跟在小狗后面看护。另外,在景田路石油大厦路边还遇到一只流浪犬,疑似走失的宠物狗。在景田北宠物公园,记者看到公园张贴有“入园须自觉清理狗便,爱护环境”的标识牌,而大多数养狗人士也能做到随身带塑料袋或报纸,及时清理狗便。
16日上午,在景田北宠物公园牵绳遛狗的市民。
问起如果遇到有居民投诉不文明养狗的情况时怎么处理,小文说会将情况反馈给社区安全部门和小区物业,让他们跟进处理,社区也会做一些宣传、督促工作。而当居民遇到类似被他人宠物狗咬伤的严重情况时,市民则应及时就医接种狂犬疫苗,同时可拨打12319(城管部门)投诉或报警。
在新洲路人行道上牵狗散步的市民。
据《民法典》相关法条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像上述宝安石岩发生的因未牵狗绳导致他人伤害的,按照法律和深圳的相关管理规定,养犬人应当立即将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支付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原标题《深圳一未拴绳大狗扑咬另一带小狗女士引关注 遛狗不牵绳违法且危害严重,网友呼吁文明养狗》)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小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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