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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 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在全省各类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着力培育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求职创业赋能。
全覆盖扩大评价供给。明确全省89所高等学校、211所中职学校、36所技工院校充分挖掘资源优势、专业优势,加快基础建设进度、加大遴选备案力度,推动“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技能标准衔接、教学实施过程与岗位真实情景对接、学校日常评价与职业技能评价链接”,覆盖所有院校培育富有时代特征、产业特点、云南特色的优质评价机构,让所有学生足不出校即可参加技能人才评价。
全工种提供认定服务。以云南12个重点产业为重点,对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拓展延伸至570个职业(工种)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鼓励各类院校学生在取得毕业证的基础上,结合所学专业、个人特长、职业需要,菜单式选择相应工种参与评价,对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应评尽评”,提升个人综合竞争力,拓宽就业创业路径,有效解决难就业、慢就业等问题。
全方位强化政策激励。首次提出对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模大、质量高、示范性强的院校,在政策、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承担评价任务的一线教师,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上进行倾斜,成绩突出的作为职业发展的重要参考;对学生参加认定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纳入技能人才统计范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全链条压实监管责任。要求各级人社、教育和卫生健康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省级抓统筹、州市抓实施、县级抓服务”的三级联动监管体系,健全定期碰头、动态分析、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协同发展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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