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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订单班”人才培养补贴。
企业与全日制职业(技工)院校联合开展“订单班”“冠名班”技能人才培养合作,符合资助条件的,按企业支付给院校合作费用的50%予以补助,单个订单班最高补助10万元。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80978092。
2、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补贴。
先进制造业产业等重点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采取校企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共同培养学徒的,学徒达到中级工及以上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8000元补贴。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8087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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