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资讯 > >正文

2023年元宵节方城县烟花燃放规定_今热点

2023年元宵节方城县烟花燃放规定


(相关资料图)

一、燃放时间

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区域

在本县范围内以下区域禁止燃放: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三)重要军事设施;

(四)文物保护单位;

(五)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疗养院;

(六)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七)车站(含车站广场)、码头、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高架路、过街天桥、桥梁、隧道等交通枢纽地区;

(八)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九)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十)南水北调干渠两侧1100米以内、山林、森林公园、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十一)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区域;

(十二)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和区域。各有关部门认定的有可能影响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具体范围,由有关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做好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县政府相关部门要依据分工履行好各自职责。不鼓励在居民小区内燃放,确需在小区内燃放的,要划定安全区域,由乡镇(街道办)统筹社区、物业等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救援力量和消防器材,确保燃放安全。

三、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

(一)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的A级、B级烟花爆竹;

(二)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

(三)燃放时主体定向升空的烟花爆竹,如旋转类、双响炮等。

(四))集中燃放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的规定

燃放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和人群密集场所投掷;

(二)不得对准或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

(三)不得有其他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

(四)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指导下燃放。

五、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及烟花爆竹共有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燃放等环节。

(一)生产环节: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投入生产前向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由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储存环节: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许可证载明范围的,由应急管理部门决定进行暂扣、吊销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三)经营环节: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由所在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发证;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由所在地县级应急管理发证,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对违法销售质量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

(四)运输环节: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由公安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五)燃放环节:群众应按照该通告许可的范围内按要求进行燃放;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所在地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标签: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