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1 证券简称:因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3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资料图)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 月 11 日下午 14:5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1 日 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科技园总部中心 26 号楼会议室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备注:以下百分比计算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数)
(1)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71,637,91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1824%。其中,通过现场会议出
席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2,369,005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56.748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268,9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4337%。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的中小股东 6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768,9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29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
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会议进行了见
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28,2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609%;反对 40,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728,2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01%;反对 40,7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99%;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王建朝、李明、广东因赛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橙盟投资有
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旭日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
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9,228,2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609%;反对 40,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728,2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01%;反对 40,7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99%;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王建朝、李明、广东因赛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橙盟投资有
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旭日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
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28,2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609%;反对 40,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728,2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01%;反对 40,7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99%;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王建朝、李明、广东因赛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橙盟投资有
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旭日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
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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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