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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 贵阳对违法建设行为“零容忍” 世界热头条


(资料图)

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消除城市安全隐患。6月30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贵阳市违法建设查处规定》新闻发布会。会议宣布,《贵阳市违法建设查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7月15日起施行。

会议现场(央广网发 闫佳曼 摄)

近年来,随着贵阳市城镇化加速推进,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建房现象一度呈蔓延之势。市委市政府加强统筹,按照减存量、控增量、零容忍的工作思路,采取多种举措,不断加大违法建设打击力度,2018年至2021年,全市共拆除违法建筑1161万平方米。

《规定》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的简洁高效立法模式,在充分总结贵阳市多年来查处违法建设的实践经验成果基础上,对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查处违法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补充,重点针对查处违法建设过程中的监管机制、认定标准、查处程序、工作措施等作相应规定,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在城乡规划区内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实践遇到的难题堵点。

在适用范围方面,《规定》明确指出违法建设的情形包含: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或者临时建设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等三种情形。

为切实有效打击整治违法建设行为,《规定》明确了各类法律主体在预防、发现、查处等环节中职责和义务,将违法建设控制在早期,及时打早打小,对违法建设发生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行为纳入惩治范围。明确界定了惩治的三种行为分别是,为违法建设提供服务的行为、为违法建设提供便利的行为、利用违法建设牟利的行为等,有效切断违法建设的利益链条。

“通过地方立法系统引导、规范、强化违法建设查处,从而以法治方式统筹推进违法建设查处相关工作,必将会更好地规范贵阳市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推动拆违控违工作。”贵阳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张江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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