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淮安市哪些待遇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经确认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四)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配置辅助器具的交通食宿费;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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